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医院服务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KSZYY-ZB-2024-0001
营口市中医院对服务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包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台) |
品牌限定 |
01 |
超融合一体机 |
3 |
华为、新华三、深信服 (注意:1.投标方投标时需提供本项目厂家的授权。2.考虑整网兼容性和维护操作的便利性要求同一品牌) |
02 |
超融合存储交换机 |
2 |
|
03 |
超融合业务交换机 |
2 |
|
备注:各包不允许拆分报价。 |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单位还需要满足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成立满五年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等国家要求的所有相关资质证件。
3.供应商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并提供近三年所投设备业绩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至少一份)。
4.供应商需按采购方固定模板准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采购方邮箱。
三、招标文件发放方式、联系人
(一)招标文件以Word及PDF格式两种形式发放,两种形式内容如有差异时以PDF形式为准。
(二)联系人:赵江宁
联系电话:13941757477
邮箱:lnykzyy@163.com
监督电话:19975989010
四、招标服务费、投标保证金收取
(一)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请务必在开标前一天通过现金形式交纳到营口市中医院财务部,如不按时缴纳,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二)招标服务费200元(不予退还),请务必在开标前一天通过现金形式交纳到营口市中医院财务部,如不按时缴纳,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招标服务费、投标保证金收取
1.收取方式:现金形式缴纳到医院财务部。服务费、保证金须分开交纳,不可汇总成一笔款项入账,否则视为无效。
2.电汇账户信息及要求。
此缴费信息应在交纳前与招标联系人再确认后交款。
项目 |
服务费 |
保证金 |
金额 |
200元 |
20000元 |
发票与退还 |
不予退还(开具发票)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返还 |
发票现场领取或以到付形式邮寄至投标单位指定的地址(如我公司使用的邮寄公司可达)。我医院不承担因邮寄所发生的票据丢失、损毁等相关责任。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3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二)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时(如时间调整提前另行通知)。
(三)谈判地点: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89号(营口市中医院机关四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报价谈判。
七、违约责任
标书所有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技术文件等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在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标承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有权没收保证金,列入不再合作供应商:
(一)投标单位在报名后不按时参加招投标。
(二)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退出招标行为。
(三)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或拒绝签署合同。
(四)中标单位中标后以种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履行承诺及服务。
(五)中标单位发生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八、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返还(电汇无息)或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接到未中标通知后30天内一次性返还(电汇无息)。
营口市中医院
2024年11月18日